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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
     
 
申报条件
 
会费标准
 
会员名单
关于收取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会员、理事:
  我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已经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和民政部社团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并备
案,从现在起,我会将按照该办法开始收取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按不同标准征收。单位会员是指以一个单位名义申请加入本会并与
本会建立关系的会员。单位会员按单位会员标准交纳会费,单位会员成员参加本会活动享受会员优惠,
本会与会员单位建立资料交换关系,会员单位可代表本会在本单位发展个人会员,会员单位对本单位理
事人选的更换享有建议权。
  二、如果您所在单位愿以本单位名义加入本会,请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附表二),经单位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我会秘书处。表中,研究人员栏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列出了教学职务,非教
学技术职务人员(如研究员、编审等职称)按职务级别分别计入教学职务的相应栏中。
  三、会费交纳办法:
  (1)不论是单位会员还是个人会员的会费可以按照年度交纳,也可以按照理事会的任期将五年的
会费一次交清。
  (2)会费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方式汇入我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帐号:0200003309200012972
  (3)收到汇款后将向你们寄送由财政部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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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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