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对一些学校以往通过收费方式解决教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津补贴,由当地政府另行解决。 学校还可以向学生收取哪些费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从2007年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资金由财政按照"免一补一"的原则予以保障。从严控制借读费。 如何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中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中央和省对规范办学行为有何要求 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